銀行承兌匯票
辦理條件
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,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,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;
②資信狀況良好,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;
③已在本行開立結算帳戶(原則上要求開立基本結算帳戶)和保證金帳戶,並有一定的結算業務往來;
④持有年檢有效的經營證照;
⑤誠實守信,沒有不良信用記錄;
⑤與匯票收款人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、勞務交易關係,並在交易合同中明確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方式。
承兌額度
單張承兌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(含)。
承兌期限
匯票承兌期限從匯票承兌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,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。